格隆匯7月7日丨中國幸福投資(08116.HK)公吿,聯交所GEM上市委員會譴責該公司未能及時刊發及公佈四套財務業績及報吿,違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8.03、18.48A、18.49、18.50C、18.53、18.54、18.66、18.67、18.78及18.79條;以及未能及時公佈兩宗須予披露交易,違反《GEM上市規則》第19.34條。
及譴責該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徐景安先生;該公司前執行董事李嘉琪女士;及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程慧嫻女士未有運用其身為該公司董事應有的謹慎、技能和勤勉行事,違反《GEM上市規則》第5.01(6)條,以及沒有設立充分的內部監控系統,違反其按《GEM上市規則》附錄六A所載表格形式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聲明及承諾》(《承諾》)下表示會盡力遵守《GEM上市規則》的責任。
及進一步譴責:該公司執行董事Stephen William Frostick先生;及該公司前執行董事劉雲明先生;未能實施充分的內部監控系統,亦未有配合上市科的調查,違反他們在《GEM上市規則》第5.01(6)條下的責任以及會盡力遵守《GEM上市規則》的《承諾》。
及上市覆核委員會經覆核後批評:該公司執行董事及前主席鄭俊德先生;該公司非執行董事黃勝藍先生;該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常峻先生;及該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李智華先生。
據悉,於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8月14日期間,該公司未有按《GEM上市規則》的規定時限內刊發四組財務業績及報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