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28日丨浙江交科(002061.SZ)公佈,公司根據公司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及《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為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下屬子公司寧波浙鐵大風化工有限公司(“大風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成果,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調整部分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議案》。
(1)房屋建築物類:公司房屋建築物均採用了較高的建築設計和施工標準,大多為鋼架結構和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築質量高,預計使用壽命相對較長,本次對房屋建築物變更固定資產的會計估計,折舊年限20年不變。
(2)機械設備類:為更加客觀公正的反應公司機械設備的實際使用情況,結合會計核算謹慎性原則,公司對聚碳酸酯類專用設備的使用壽命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提出專用設備使用折舊年限由10年變為15年;通用設備、運輸工具折舊年限維持10年不變。
公司現執行的固定資產分類和折舊方法如下表:
此次變更對各類資產的折舊年限範圍不做調整,僅將聚碳酸酯類專用設備的折舊年限由10年調整為15年,折舊方法和淨殘值率不變,年折舊率分別由9.5%調減至6.33%。
此次會計估計變更自2021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對上述會計估計的變更採用未來適用法,無需對已披露的財務報吿進行追溯調整,不會對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影響。
根據變更後的折舊年限,經公司財務部門以2020年12月末的數據測算,假設上述折舊全部計入當期損益,且不考慮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此次會計估計變更將會影響2021年度少計提累計折舊約5515萬元,在扣除企業所得税的影響後,預計將增加公司2021年度淨利潤5515萬元左右,預計將增加公司2021年末所有者權益5515萬元左右(實際金額以經審計的2021年年度報吿為準)。
此次折舊年限調整的影響額佔2020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絕對值的5.53%,佔2020年度經審計的所有者權益絕對值的0.64%;不會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利潤絕對值50%,也不會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所有者權益絕對值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