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2 月 24日丨奧馬電器(002668.SZ)公佈,惠州TCL家電集團有限公司(“TCL家電集團”)於2021年2月22日晚間22:17通過電子郵件向公司發送《關於提請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函》及相關文件。
TCL家電集團在《提案函》中向公司監事會提請召開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並提出《關於增補非獨立董事的提案》,其中:
提案一:《關於提請增補徐犖犖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提案二:《關於提請增補胡殿謙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TCL家電集團在《提案函》指出,“本公司已於2021年2月5日向公司董事會發出了《關於提請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函》,向公司董事會書面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向公司董事會書面提名董事候選人。公司於2021年2月15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經公司董事會審議,公司董事會不同意本公司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提議。本公司對董事會不予同意的理由不予認可,並向公司董事會進行了覆函,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本公司認為本公司具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00條及《公司章程》第49條的規定的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資格。根據《公司章程》第49條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8號—股東大會》第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相關規定,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監事會提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