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酒店集团包括,城市花园酒店的拥有人兼经营者中亚物业;金域假日酒店的拥有人Harilela Hotels及经营者Holiday Inns Crowne Plaza;金域假日酒店处所内的旅游柜台营办商Imperial Tours;前丽景酒店的拥有人兼经营者丽景酒店有限公司;马哥孛罗香港酒店、港威酒店及太子酒店的拥有人及经营者The Hongkong Hotel 、The Marco Polo Hotel (Hong Kong)、The Prince Hotel 及九龙仓酒店管理;帝京酒店、帝景酒店及帝都酒店的经营者帝京酒店管理、Leverson及帝都酒店管理。
竞委会调查发现,锦伦与Tink Labs於 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期间,协议订定他们在香港多间酒店内销售的旅游景点门票及车票的价格。有关各方担当着「促成者」的角色,在该两名竞争对手之间传达定价资料,积极地协助落实该合谋定价的安排。竞委会有合理因由相信,上述安排具有损害在香港的竞争之目的,违反了《竞争条例》的「第一行为守则」。竞委会认为,发出违章通知书并规定有关各方作出承诺,以替代在竞争事务审裁处向他们提起法律程序,是最恰当的处理方法,并与该案的情况相称;而有关各方亦接纳该做法为最佳的解决方法。
在违章通知书中,有关各方均承认违反了《条例》,并承诺采取实质措施,以有效地提升其业务之竞争合规水平。当中较具规模的五家企业已承诺委任独立合规顾问,该顾问将向他们提供意见及建议纠正措施,以减低他们日後从事类似反竞争行为的风险。其余的两家企业亦已承诺采取与其规模及业务情况相符之合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