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2 月 31日丨平煤股份(601666.SH)公佈,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關於公司向銀行申請辦理綜合授信業務的議案。
為保障公司穩健經營和滿足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公司擬分別向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中國光大銀行鄭州分行、平安銀行鄭州分行、平頂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四家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業務,具體情況如下:
1.經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接洽,公司擬向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包括其下屬分支機構)申請人民幣15億元的綜合授信業務,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2.經與中國光大銀行鄭州分行接洽,公司擬向中國光大銀行鄭州分行申請人民幣30億元的綜合授信業務,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3.經與平安銀行鄭州分行接洽,公司擬向平安銀行鄭州分行申請人民幣20億元的綜合授信業務,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4.經與平頂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接洽,公司擬向平頂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申請人民幣1億元的綜合授信業務,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為便於履行相關金融業務程序,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代表公司簽署上述綜合授信業務有關合同、協議等文件。由此產生的法律、經濟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的權利義務以簽署的相關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手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