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22日丨浙能電力(600023.SH)公佈,2020年6月,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於下達2020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鎮海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鎮海電廠”)確保於2020年底前完成5號、6號機組的關停工作。
鎮海電廠是由公司、晉能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和寧波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按51%、37.5%、11.5%的股比出資組建,註冊資本6.77億元。截至2020年11月末,鎮海電廠合併口徑總資產56.38億元、淨資產12.9億元,2020年1-11月份實現歸母淨利潤1.19億元(上述金額均未經審計)。
5、6號燃煤機組關停後其所屬的汽機、鍋爐、發電機、主變壓器、循環水、脱硫、脱硝、除灰、燃料、碼頭及配套設施先行處置,因天然氣機組生產需要繼續保留的220千伏升壓站、供氫系統、制水系統、消防水系統、廢水污水處理系統等公用設施待天然氣機組搬遷後處置。
截止2020年11月底,5、6號燃煤機組所屬關停範圍內需處置資產的原值約21.39億元,資產淨值約2.61億元。由於機組關停後保留3年發電計劃並獲得資產處置收入,以及鎮海電廠職工均進入2×66萬千瓦煤機遷建項目等因素,預計該關停事項對公司經營情況不會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