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13日丨ST索菱(002766.SZ)公佈,2020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中院”)通知,債權人廣東億安倉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該申請能否被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是否進入破產相關程序尚具有不確定性。
根據《破產法》“第七十條”的相關規定,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若司法機關受理對深圳索菱的破產申請,公司將依法配合法院進行相關破產工作,提出重整方案、努力與債權人進行和解,同時公司也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目前,債權人建華建材(中國)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請,但該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確定性;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十一)條”的相關規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破產清算申請,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此次深圳索菱被申請破產清算對公司的最終影響將依據司法機關裁定結果確定;無論公司是否進入破產相關程序,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運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