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1 月 13日丨上海新陽(300236.SZ)公佈,公司於2020年9月向深交所提交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並於9月4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出具的《關於受理上海新陽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通知》。
鑑於再融資募投項目已取得一定進展,公司對光刻膠項目投資做了進一步明確和調整,對發行方案進行了相應調整,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撤回前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並重新申報的議案》,決定撤回前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並向深交所申請撤回相關申請文件。同日,公司和保薦人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上海新陽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申請》(新陽股份發〔2020〕26號)和《關於撤回上海新陽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申請》(天風司字〔2020〕861號),申請撤回前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
2020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關於終止對上海新陽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核的決定》(深證上審〔2020〕698號)。深交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十九條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撤回申請,決定終止對公司2020年9月提交的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