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22日丨ST昌魚(600275.SH)公佈,2020年10月19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04執115號之一]《執行裁定書》,裁定將華普集團持有上市公司股票8000萬股(佔總股本15.72%)過户至申請執行人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抵償應支付的債務2.84億元,同時解除該部分股票的質押和凍結,該裁定書送達中融信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因上述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5.72%,觸發相關方履行本次權益變動披露義務。
本次權益變動前,華普集團持有公司1.06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0.77%。本次權益變動後,華普集團持有上市公司2567.14萬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05%。
本次權益變動前,中融信託及其名下中融-融雅35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未持有公司股份;通過執行法院裁定,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中融信託所管理的中融-融雅35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將持有公司8000萬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5.72%。
本次權益變動將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及第一大股東由華普集團變更為中融信託管理的中融-融雅35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