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23日丨中國銀行(601988.SH)公佈,公司於2014年11月21日在境內市場非公開發行了第一期境內優先股(簡稱“第一期境內優先股”),發行規模為320億元人民幣;於2015年3月13日在境內市場非公開發行了第二期境內優先股(簡稱“第二期境內優先股”),發行規模為280億元人民幣。
董事會於2020年8月30日通過了《關於行使第一期和第二期境內優先股贖回權的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本行擬在取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保監會”)等監管機構批准的前提下,按照境內優先股募集説明書約定的贖回價格,於2020年11月23日贖回本行全部第一期境內優先股,於2021年3月15日贖回本行全部第二期境內優先股(簡稱“贖回事宜”)。
本行董事會於2020年8月30日通過上述議案時,贖回事宜尚存在不確定性。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業務指引》以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暫緩與豁免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行經審慎判斷,決定暫緩披露,並按相關規定辦理了暫緩披露的內部登記和審批程序。
近日,本行收到中國銀保監會的覆函,對本行贖回第一期境內優先股、第二期境內優先股無異議。本行擬於2020年11月23日贖回本行全部第一期境內優先股,於2021年3月15日贖回本行全部第二期境內優先股。本行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境內優先股發行文件的規定,向相關監管機構辦理其他申請手續,並將就後續事宜適時做進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