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18日丨*ST索菱(002766.SZ)公佈,近日,公司收到由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送達的《決定書》【(2019)粵0305執6646號】。《決定書》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申請人倪戰偉與被執行人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執行一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粵03民終201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倪戰偉於2019年7月11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向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信息中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查證被執行人的財產,除本院再(2019)粵0305執4994號案件中扣劃至本院賬户的6414.95元外,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户已被多家法院的多起案件輪候查封,被執行人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
經本院查證,被執行人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且目前在本院已經立案的執行案件已達87件,4,059,812.34元,其中除去達成執行和解的四起案件外,剩餘確定尚未履行的執行案件的標的金額為3,942,451.1元。
現申請執行人倪戰偉於2020年6月23日同意將本案移送破產審查。
本院認為,被執行人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三條之規定,決定如下:
將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移送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破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