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8日丨濱江集團(002244.SZ)公佈,根據《募集説明書》,有關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債券簡稱:17濱房01)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條款約定如下:
發行人有權決定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債券贖回選擇權。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發佈關於是否行使贖回選擇權的公告。若發行人決定行使贖回選擇權,本期債券將被視為第3年全部到期,發行人將以票面面值加最後一期利息向投資者贖回全部本期債券。所贖回的本金加第3個計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發行人將按照本期債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若發行人不行使贖回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將繼續在第4、5年存續。
2020年11月2日為“17濱房01”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根據《募集説明書》,公司有權於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決定是否行使發行人贖回選擇權。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當前的市場環境,公司決定放棄行使贖回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