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7 月 28日丨榮豐集團亞洲(08526.HK)公佈,董事會最近獲公司控股股東鍾美蓮告知,彼分別於2019年11月6日和2020年2月3日購入30萬股及10萬股公司的普通股。相關股份(即合共40萬股股份)相當於全部已發行股份約0.07%。鍾美蓮其後於2020年3月30日和31日出售所有相關股份。
鍾美蓮於Wing Fung Capital Limited擁有權益(而該公司則擁有4.305億股股份,相當於已發行股份總數的75%),故彼一直為控股股東。根據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第11.23(11)條附註2,鍾美蓮所持的任何股份會剔除於公司公眾持股量以外。因此,考慮到Wing Fung Capital Limited所持股份和相關股份,兩者相當於全部已發行股份約75.07%,於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公眾所持的股份低於全部已發行股份的25%(屬GEM上市規則第11.23條所規定的最低公眾持股量)。
據董事所深知、全悉和確信,鍾美蓮出售所有相關股份後,公眾人士持有合共143,500,000股股份(相當於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5%),公眾持股量已隨之恢復。自此,公司已經遵從GEM上市規則第11.23條有關公眾持股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