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7月23日丨星徽精密(300464.SZ)公佈,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廣東星徽精密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蔡耿錫、陳惠吟、魯金蓮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114號)。
原因系星徽精密於7月3日收到深交所《關於對廣東星徽精密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創業板關注函[2020]第337號),該函要求公司向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實未來6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公司在核實相關方的減持計劃時,並未聯繫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陳某炎或其代理人確認其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導致公司在7月6日披露的深交所關注函回覆中未披露持股5%以上股東陳某炎計劃減持公司股份的信息,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有關規定。
星徽精密董事長蔡耿錫、總經理陳惠吟、董事會祕書魯金蓮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星徽精密、蔡耿錫、陳惠吟和魯金蓮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