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22日丨普麗盛(300442.SZ)公佈,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授信額度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為滿足公司生產經營和業務發展需要,拓寬融資渠道,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擬向各銀行及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申請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的授信總額度(包括之前申請的未到期的授信額度)。授信種類包括但不限於流動資金借款、項目貸款、銀行承兑匯票、票據貼現、開具信用證、保理、保函等。公司及子公司可以用自有財產(包含但不限於自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物、應收賬款等)作為抵押物為該筆綜合授信提供擔保。
以上授信額度不等於公司的實際融資金額,實際融資金額應在授信額度內,並以各家金融機構與公司實際發生的融資金額為準,具體融資金額將視公司運營資金的實際需求來合理確定。授信期限內,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
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長在上述授信額度內,決定與各家銀行及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申請具體的授信額度,並代表公司簽署上述授信額度及額度內一切融資有關的合同、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申請授信期限及授權有效期為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36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