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19日丨中達安(300635.SZ)公佈,公司於2020年4月21日披露《關於股東一致行動協議到期暨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的提示性公告》。該公告披露後,公司於2020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創業板問詢函〔2020〕第142號《關於對中達安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根據實際情況及問詢函的相關要求,公司股東吳君曄和李濤決定解除《表決權委託協議》並簽訂《一致行動協議》。
吳君曄和李濤所理解的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與《一致行動協議》在行為效力上無本質區別、均可實現一致行動和共同控制上市公司的法律效果。故《表決權委託協議》簽署後,吳君曄和李濤的主觀意願仍為繼續維持一致行動及對上市公司的共同控制,實質上仍按照原《一致行動協議》的約定對公司擬審議事項進行協商溝通並在此基礎上採取一致行動,並無轉移表決權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意圖。
為了消除《一致行動協議》與《表決權委託協議》在法律性質、法律關係及簽署後法律後果上的區別給公司及股東帶來的影響,更好地體現吳君曄和李濤繼續維持一致行動及對公司共同控制的主觀意願,公司股東吳君曄與李濤於2020年5月19日解除《表決權委託協議》並簽訂《一致行動協議》,公司股東吳君曄和李濤仍組成公司一致行動人,維持一致行動關係。截至協議簽署之日,吳君曄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9.00%)並擔任公司董事長、李濤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7.13%)並擔任公司副董事長,雙方合計持有公司36.13%的股份。吳君曄及李濤的一致行動關係未發生變化,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吳君曄及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