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18日丨新世界(600628.SH)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關於對沈國軍、沈君升、沈瑩樂、浙江國俊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0]115號),現將警示函原文內容公告如下:
“沈國軍、沈君升、沈瑩樂、浙江國俊有限公司:
經查,你們構成一致行動人關係。截至2020年2月25日,你們及其他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界”)已發行股份的4.9597%。2020年2月26日,沈國軍、沈君升、沈瑩樂、浙江國俊有限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增持新世界股份74.58萬股。截至2020年2月28日,你們及其他一致行動人對新世界的持股比例達到5.0777%。你們於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並於2月29日對《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進行了修正。但你們在增持新世界股份累計比例達到其已發行股份的5%時,沒有在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前停止買入上市公司股份。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8號)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