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14日丨甬金股份(603995.SH)公佈,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浙江甬金(本部)遷建項目簽訂投資協議的議案》,2020年5月14日公司與蘭溪市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簽署了《浙江甬金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遷建項目投資協議書》(“協議書”)。《協議書》約定公司現有A、B兩個廠區有序搬遷,管委會給予公司房屋建築物補償1.37億元,設備搬遷補償9487.04萬元,搬遷補償合計2.32億元。同時,管委會為鼓勵公司新項目建設,《協議書》約定新項目投資獎勵最高總金額不超過5800萬。
標的資產為位於蘭溪經濟開發區創業大道99號及創業大道20號的A、B區地塊;以2019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公司A區塊房屋建築物評估價為7535.86萬元,B區塊房屋建築物評估價為6185.03萬元,評估合計1.37億元。以2019年9月30日為基準日,公司設備拆除搬移安裝費用及構築物、綠化物價值為9487.04萬元。
公司擬將現原有位於蘭溪經濟開發區創業大道99號及創業大道20號的A、B區生產線整體搬遷,並在新徵用地上(浙江省蘭溪市靈洞鄉耕頭畈村)投資新建年加工12.5萬噸精密冷軋不鏽鋼生產線項目。
此次搬遷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公司將積極與政府部門加強溝通和協調,妥善安排此次搬遷工作,最大程度上保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此次搬遷補償及新項目投資獎勵將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產生積極影響,公司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搬遷政策的相關規定,對上述補償款及獎勵款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會計處理及相關財務數據以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