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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公開舉報坐實 奧克斯迴應:涉問題批次產品4000套 每套補償1000元
格隆匯 04-15 15:41

作者:高沛通 趙毅 

來源: 中國經營報

4月10日,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掛出“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克斯’)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案”的行政處罰結果決定書時,正值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力電器”)於2019年6月10日實名舉報奧克斯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事件滿10個月。

處罰結果決定書顯示,奧克斯因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被“責令改正”,同時“罰款10萬元”。

對於這件昔日在輿論場上引發軒然大波的舉報事件,在能效虛標“坐實”之後,《中國經營報》記者致函奧克斯、格力電器雙方,截至發稿,格力電器並未回覆。

4月13日晚間,奧克斯方面迴應記者稱,根據《致歉聲明》中公示的相關批次共有4000套,公司對購買上述型號問題批次產品的消費者予以1000元/套的補償。記者注意到,據此計算,如果相關批次產品全國流通到市場上,奧克斯需補償消費者的金額上限為400萬元。

奧克斯:系外機生產過程一致性問題造成

4月13日,記者撥打奧克斯全國服務熱線,發現其已經開通“能效售後登記”服務專線,在奧克斯集團相關官網上,已經發布《致歉聲明》,稱問題產品外機批次條碼區間為:114841001811200001-114841001811204000,公司將對購買上述問題批次產品的消費者予以1000元/套的補償,在此基礎上,消費者可選擇退貨、置換新機或繼續使用等,公司將通過消費者售後信息,3個工作日主動聯繫購買上述問題批次產品的用户進行補償,消費者也可報答服務專線聯繫客服進行預約登記。

為何發生能效虛標虛假宣傳事宜?《致歉聲明》中顯示相關問題產品批次條碼尾號區間為“00001-04000”,是否意味着相關問題產品數量為4000套?以及發生此事件,奧克斯內部是否有人對此擔責?記者致函奧克斯方面。

奧克斯迴應記者稱,自寧波市市場監管局4月10日對此次事件處罰決定發出後,公司當天已經在官網發出致歉聲明,“我們表示服從並深感自責,也向廣大消費者表達深深的歉意”。

對於事件出現的原因,奧克斯迴應記者稱,本次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抽檢的產品出現的問題是外機生產過程一致性問題造成的,發現外機生產過程一致性問題後,奧克斯已在內部進行認真排查並深刻反思,將通過體系化管控升級、加大進貨檢驗和生產各環節的督查等措施,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不過,據公開報道引用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顯示,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空調是一種節能潛力大、使用面廣的用能產品,當事人為了推銷其空調產品,突出其節能省電的特點,在能源效率標識上標註與實際不符的輸入功率、能效比,能效等級等能效指標信息,誇大了節能性能。

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昔日格力電器實名舉報奧克斯事件,爭議的焦點為“能效虛標”,彼時格力電器舉報文件中,所列明涉能效虛標的為KFR-35GW/ZC+2等共8個型號,並稱不排除其它在售型號也存在類似問題。

但據浙江政務服務網公示的行政處罰結果決定書,列出能效虛標的僅1個型號。其中稱,奧克斯生產的型號為KFR-35GW/ZC+2的空調,能源效率標識上標註能效比3.59W/W,能效等級2級,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調查,並在生產領域和家電賣場、專賣店以及電商平台等流通領域對涉及奧克斯14個型號的空調分別進行隨機抽樣,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其中相關KFR-35GW/ZC+2型號空調,檢測結果為能效比3.21W/W,能效等級3級,執法部門顯示為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為此次事件中的公開舉報方,對於被舉報者最終受罰、公開舉報的產品型號的數量與最終“坐實”的產品型號數量的差異持何看法?記者致函格力電器,不過截至發稿,對方並未回覆。

記者注意到,2020年1月,市場上傳出消息,奧克斯家電事業部冷泠的“總裁”職務被免,任命冷泠為JT副總裁(分管戰略投資、家電集團)兼數字化品牌事業部總裁,對於此事奧克斯迴應記者稱,“冷泠總裁的人事調動是我司正常的人事任命”。

回顧奧克斯被格力電器實名舉報以來,在舉報約2個月時,2019年8月,2019寧波市企業百強榜單正式公佈,一同揭曉的還有寧波市制造業百強企業等名單,榜單顯示,奧克斯集團有限公司以860.03億元營收榮登2019年寧波市綜合企業百強榜第三,榮登2019年寧波市制造業企業百強榜第一。

被舉報事件並非沒有影響到奧克斯的業績,在2019年“京東618”活動前期,奧克斯雄踞空調品牌銷售額榜首,但截至6月18日早間,奧克斯排名已跌落至第三位,位於美的、格力之後。

行政罰款10萬元“太輕”?

此外,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甫一發布,在社交媒體上即引起熱議。

截至2020年4月12日午間,有網友就“奧克斯空調能效虛標虛假宣傳被罰款十萬”罰款金額的合理性,在新浪微博上發起投票,顯示有0.26萬人選擇“合理吧,相信官方處理意見”,1.1萬人選擇“不合理,造假成本太低”。 

那麼10萬元的罰款金額是否較低?記者聯繫多名法律人士、行業人士嘗試分析。

家電行業分析師劉步塵在與記者溝通中直言,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奧克斯空調能效造假,對奧克斯空調是一個非常不利的消息,會讓公眾對奧卡斯空調信心不足,並進而影響到市場銷售,會不會產生連鎖反應也未可知。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創辦人楊兆全律師稱,根據我國《節約能源法》的七十三條,偽造、冒用能源效率標識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根據這條規定,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處罰,是在法定範圍內的上限進行的處罰。

“對於一個大型公司的造假行為的社會危害,最高處以十萬元的罰款,確實處罰太輕。”楊兆全同時表示,這表明《節約能源法》設置的處罰幅度嚴重不合理,需要儘快進行修改,以適應社會管理的需要。

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許峯亦表示,對於奧克斯因虛假宣傳被罰事件,根據法律規定來看,相關情節比較嚴重,但可能基於立法本身的原因,罰款數額看起來不大,這個可能需要後續的法律修訂過程中逐步修改完善,通過高額的處罰來震懾不誠信的違規行為。

關於市面上“處罰金額應參考涉能效虛標的產品數量、產品價款等核算“的説法,許峯認為,這一説法確有合理性的,早年的立法思考不夠周全,應該做一些反思和修改。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則表示,行政處罰的尺度受限於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只能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內作出處罰,有些時候處罰結果會與人們的樸素感受存在較大反差。

王智斌認為,行政處罰只是被處罰人應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除此之外,被處罰人還有可能面臨大量消費者的民事索賠等民事法律責任,具體到奧克斯造假案中,奧克斯的違法成本主要取決於是否會有大量消費者提起索賠訴訟,行政罰金確實可以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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