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於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於符合条件的储气设施建设。支持储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储气项目发行项目收益债券。
《实施意见》提出明确推行储气设施独立运营模式,原则上地下储气设施应独立核算,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独立运营的储气设施,储气服务价格、天然气购进和销售价格均由市场形成,企业可充分利用市场形势变化,通过出租库容、利用季节性价差等市场化方式回收投资并获得收益。
同时,城镇燃气企业自建自用的配套储气设施,投资和运行成本可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并给予合理收益;采购储气设施天然气、租赁库容增加的成本,可通过销售价格合理疏导。(t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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