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31日丨勤上股份(002638.SZ)公佈,公司起訴中信銀行東莞分行與東莞威亮電器有限公司(“威亮電器”)簽署的相關最高額抵押合同無效一案,公司於近日收到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2020]粵19民初25號)。
公司的訴訟請求:1、確認兩被告於2015年7月8日簽訂的《最高額抵押合同》(合同編號:2015信莞銀最抵字第15X20307號)及2018年8月15日簽訂的《最高額抵押合同》(合同編號:2017信莞銀最抵字第17X16802號)無效;
2、確認被告一對位於東莞市常平鎮橫江廈村的1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及5宗房產(“標的資產”)不享有抵押權;
3、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辦理標的資產的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4、本案訴訟費由兩被告承擔。
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公司以評估價3169.36萬元購買威亮電器的標的資產,公司按照約定支付了相關對價,並對標的資產實際佔有和使用,但由於歷史原因標的資產尚未完成過户登記。標的資產過户期間,在未經過公司的情況下,兩被告串通簽署的相關最高額抵押合同對標的資產過户至公司產生障礙,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由於威亮電器等相關方未能按時向中信銀行東莞分行履行相關還款義務,導致標的資產被查封。為消除不利影響,公司已經於2019年11月起訴至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對標的資產的查封(具體內容詳閲2019年11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關於提起訴訟的公告》)。此次提起訴訟是公司為保障自身利益所採取的進一步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