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9日丨新華網(603888.SH)公佈,公司於2020年3月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公司經營範圍並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公司擬增加經營範圍,擬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相應修訂。
修訂前,第十四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不含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不含教育、醫療保健,含新聞、出版、藥品及醫療器械、電子公告服務;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工程設計;廣告設計製作、發佈、代理;無線增值的相關技術服務;信息服務;信息開發與諮詢;網站建設;網絡採編;計算機、集成系統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諮詢;計算機系統服務;計算機技術培訓;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電子課件編輯製作;軟件類技術開發;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教育諮詢;企業管理諮詢;公關策劃;經濟貿易信息諮詢;測繪服務;工程管理服務;會議服務;承辦展覽展示;室內外裝潢設計;企業形象設計;展廳的佈置設計;電腦動畫設計;建築模型設計、舞台燈光設計;研發、設計、銷售無人機系統、無人機系統配件、軟件;飛機租賃;電視劇製作、電影發行、電影放映;自然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銷售食品、電子產品、化粧品、服裝、鞋帽、日用品、工藝品、文化及體育用品、紡織品、計算機軟硬件、電子設備、電子元器件;專業承包、施工總承包、勞務分包;產品設計;數據處理(數據處理中的銀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雲計算數據中心除外);基礎軟件服務;應用軟件服務;健康管理、諮詢(須經審批的診療活動除外)。(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銷售食品、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不含教育、醫療保健,含新聞、出版、藥品及醫療器械、電子公告服務、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不含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工程設計以及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修訂後,第十四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不含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不含醫療保健,含新聞、出版、藥品及醫療器械、電子公告服務;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工程設計;廣告設計製作、發佈、代理;無線增值的相關技術服務;信息服務;信息開發與諮詢;網站建設;網絡採編;教育科技;計算機、集成系統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技術諮詢;計算機系統服務;計算機技術培訓;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電子課件編輯製作;軟件類技術開發;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教育諮詢;企業管理諮詢;公關策劃;經濟貿易信息諮詢;測繪服務;工程管理服務;會議服務;承辦展覽展示;室內外裝潢設計;企業形象設計;展廳的佈置設計;電腦動畫設計;建築模型設計、舞台燈光設計;研發、設計、銷售無人機系統、無人機系統配件、軟件;飛機租賃;電視劇製作、電影發行、電影放映;自然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銷售食品、電子產品、化粧品、服裝、鞋帽、日用品、工藝品、文化及體育用品、紡織品、計算機軟硬件、電子設備、電子元器件;專業承包、施工總承包、勞務分包;產品設計;數據處理(數據處理中的銀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雲計算數據中心除外);基礎軟件服務;應用軟件服務;健康管理、諮詢(須經審批的診療活動除外)。(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銷售食品、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不含醫療保健,含新聞、出版、藥品及醫療器械、電子公告服務、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不含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工程設計以及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上述經營範圍變更以最終工商主管部門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