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7日丨石大勝華(603026.SH)公佈,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青島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石大控股”)的通知,經財政部科教和文化司《關於青島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公開徵集轉讓山東石大勝華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審核意見》(財教便函[2019]【306】號)批准,石大控股擬通過公開徵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
青島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石大控股”)擬通過公開徵集受讓方的方式確定至少兩個受讓方,協議轉讓所持公司15%的股份,共計3040.20萬股。單個受讓方受讓股份比例數不低於5%且不高於10%,轉讓價格不低於32.23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石大勝華股本2.03億股,均為無限售流通股。石大控股持有石大勝華無限售流通股57,184,446股,持股比例為28.21%,為石大勝華第一大股東。
擬受讓方在遞交申請材料前,應向出讓方石大控股設立的賬户交付2000萬元投標保證金。《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轉讓價款30%的履約保證金,其餘價款在取得石大控股的上級國資部門批准後5個工作日內全部結清,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自動衝抵轉讓價款。若最終確定的受讓方拒絕簽署正式的《股份轉讓協議》,或其遞交的申請資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擬受讓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此次股份轉讓無法實施的,其支付的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回。
此次公開徵集受讓方完成後不會導致石大勝華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高等學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大股東將退出控股地位,後續可能會繼續減持公司股份,具體計劃將在明確後及時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