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6日丨隆盛科技(300680.SZ)公佈,2020年2月1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公司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對此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發行對象、定價原則、限售期限及適用的減持規定進行了修訂。
此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實施。
其中,發行價格和定價原則:原方案內容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根據屆時市場情況擇機確定下列任一定價原則:(1)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2)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或者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
其中: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底價將按照下述方式進行相應調整。
修訂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本次非公開發行發行價格的定價原則為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八十。其中: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底價將按照下述方式進行相應調整。
限售期:原方案內容為:“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限售期限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按照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不同,限售期限分別為:(1)若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所有特定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2)若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或者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的,所有特定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特定對象認購的股份限售期屆滿後,其減持尚需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修訂為:“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限售期限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本次特定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股份限售期屆滿後,其減持除不適用《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之外,尚需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其他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