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0日丨泰和新材(002254.SZ)公佈,2020年2月10日,公司收到煙台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關於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煙國資〔2020〕15號)。主要內容如下:
“一、原則同意煙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新材”)發行股份吸收合併煙台泰和新材集團有限公司和發行股份購買煙台民士達特種紙業股份有限公司65.02%股份及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的方案。
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後(不考慮配套融資、現金選擇權及觸發價格調整機制),泰和新材總股本為650,053,843股,其中:煙台國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SS)持有121,500,972股,佔總股本的18.69%;煙台國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SS)持有13,247,237股,佔總股本的2.04%;煙台交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SS)持有1,131,110股,佔總股本的0.17%;煙台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SS)持有906,926股,佔總股本的0.14%。同時,募集配套資金額度不超過5億元。
三、你公司及相關國有股東應按照有關規定,規範行使股東權利,維護國有股東權益,促進上市公司健康發展。
四、重大資產重組及募集配套資金方案實施完成後30日內,請將實施情況向我委報告。如需對方案作出調整,應重新報我委審核。”
公司此次交易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方可實施,此次交易能否獲得上述核准以及獲得核准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