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百貨(600712.SH)就與湛江旭駿水產等5家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的一審判決 已提起上訴
格隆匯1月17日丨南寧百貨(600712.SH)公佈,公司於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了公司與湛江旭駿水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共12個案件)買賣合同糾紛案的一審判決公告。因不服一審判決,公司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1.請求撤銷興寧區法院作出的(2018)桂0102民初4217至4228號民事判決;
2.請求依法改判湛江旭駿水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共12個案件)向南寧百貨返還貨款約7600萬元及相應違約金;
3.本案一審、二審的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事實與理由:1.南寧百貨提交的證據,足以證明雙方存在買賣合同關係,湛江旭駿水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未依約交付貨物,在南寧百貨決定解除合同後,應退還尚未交付貨物對應的貨款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湛江旭駿水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所謂“雙方不存在買賣合同關係”抗辯,完全沒有有效證據予以證明,也不符合實際情況。
綜上所述,公司認為一審法院對於案件關鍵事實未查明認定,適用法律錯誤,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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