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2日丨*ST大洲(000571.SZ)公佈,公司於2019年12月31日收到國家税務總局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税務局2019年12月30日簽發的《催告書(行政強制執行適用)》(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税強催[2019]1000001號),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機關向你(單位)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限期繳納税款通知)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税通[2019]1000079號,你(單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機關作出的行政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催告,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日內履行下列文件:
限你(單位)於2020年1月8日前繳納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應繳納税款4835.62萬及其滯納金。
逾期仍未履行義務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
你(單位)在收到催告書後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請你(單位)在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不陳述、申辯的視為放棄和申辯的權利。”
公司於2019年12月12日向國家税務總局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税務局提交了《交納欠税計劃》,公司正積極推進股東層面重組和其引進新的戰略投資人,同時也將進行多渠道、多方式融資,包括:處置、剝離部分產業的股權、資產,追收公司外部欠款等,收回款項將優先用於交納欠繳税款,確保在2020年6月底前繳清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