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31日丨ST中天(600856.SH)公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煙台榮發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0602MA3MNF1N3Q)發來的債權確認郵件,具體情況如下:
2018年11月8日,公司作為出票人開具一張電子商業承兑匯票,金額100萬元,收票人為杭州安奈吉進出口有限公司(“杭州安奈”)。2018年11月9日,收票人杭州安奈收到該票據後並未向公司履行合同義務,而將該票據背書給陝西茂厚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陝西茂厚泰”),後經多次背書轉讓給煙台榮發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此後,杭州安奈告知公司,陝西茂厚泰負責人失聯,並表示其已向陝西公安機關報案,公司亦採取如告知金融機構等相關措施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按照公司《內部控制手冊(控制制度)》第六編第十章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出納人員簽發票據前要逐項審核票據領用單上的內容與相關管理人員的審批意見,審核無誤後蓋章簽發,並在“票據領用登記薄”上記錄;第六編第十章第四條第六款規定:票據領用人在“票據領用登記薄”中的領用人欄中籤字,未使用的票據與使用過的票據存根、相關使用憑證應在20天之內交予出納人員進行票據註銷登記。出納人員應在“票據註銷登記薄”上註明票據編號與註銷日期,逾期不辦理票據註銷業務的票據領用人,出納人員有權停止對其部門及個人簽發票據。公司在“票據領用登記薄”及“票據註銷登記薄”未查找到此電子商業承兑匯票的相關信息,亦未查找到出具此電子商業承兑匯票時載有相關管理人員審議意見的審批單。
公司已就事實情況對相關政府工作部門作出説明,同時,公司正在積極與相關債權人解釋溝通相關事宜,尋求對方理解,積極展開調查,通過相應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