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27日丨協鑫集成(002506.SZ)公佈,公司於2019年12月2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八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部分應收賬款債權擬進行和解的議案》。
公司與沛縣弘嶽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沛縣弘嶽”)及江蘇瑞能投資有限公司(“江蘇瑞能”)因合同糾紛,公司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訴狀,目前法院已立案並出具了民事調解書,主要內容為:“沛縣弘嶽、江蘇瑞能應於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全部所欠款項,其中江蘇瑞能對上述第一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受理費由涉案各方共同承擔”。
公司與南陽富達鴨河灘塗光伏電站有限公司(“南陽灘塗”)因買賣合同糾紛,公司向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訴狀,目前法院已立案並出具了民事調解書,主要內容為:“南陽灘塗應於2019年8月23日之前支付原告全部所欠款項,案件受理費由涉案雙方共同承擔”。
公司與光山縣環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山環亞”)因合同糾紛,公司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訴狀,目前法院已立案並出具了民事調解書,主要內容為:“光山環亞應於2019年10月15日之前支付原告全部所欠款項,案件受理費由涉案雙方共同承擔”。
目前,上述沛縣弘嶽等相關方未支付公司貨款合計人民幣約3.15億元,公司擬與沛縣弘嶽等相關方就相關債務問題進行和解,由沛縣弘嶽等相關方通過協鑫集成認可的方式付清全部欠款(包括經專業評估機構評估的資產、現金等)。
公司進行此次債權和解,有利於加快應收賬款清欠,如果此次債權和解能夠按照協議順利實施,將有效降低公司應收賬款壞賬風險,並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