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23日丨*ST天馬(002122.SZ)公佈,關於天馬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乙方”或“上訴人”或“天馬軸承公司”)與恆天融澤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恆天融澤”或“甲方”或“被上訴人”)的合同糾紛案,近期雙方達成了和解意向並簽署《和解協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2019)最高法民終1489號《民事裁定書》。
和解協議的主要內容其中包括:乙方應於2021年5月7日或之前足額向甲方支付承擔差額補足義務的本金及收益差額補足款;雙方確認,截至本和解協議簽署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金8.428億元人民幣,收益補足款按照天馬星河基金合夥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約定的計算方式計算。於本和解協議簽署後,甲方從天馬星河基金取得投資本金分配的,等額衝減前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本金價款;甲方從天馬星河基金取得投資收益分配的,等額衝減前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投資收益補足款。
本案涉及的差額補足義務的本金9.008億元公司已在2017年和2018年年報中計入其他非流動負債。2018年底,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公司對本案預計要承擔的收益差額補足款、違約金等計入預計負債,金額為12819.7萬元。根據公司與恆天融澤簽署的《和解協議》及本次收到的《民事裁定書》,經初步測算,對公司2019年淨利潤造成的收益約為12179.68萬元(該數據最終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上述影響系衝回以前年度計提的收益差額補足款和違約金12819.70萬元及計提相關訴訟費用640.02萬元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