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3日丨巨化股份(600160.SH)公佈,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將持有的巨化集團有限公司10%國有股權劃轉至浙江省財務開發公司持有。
本次權益變動之前,巨化集團有限公司合計控制巨化股份無限售流通股14.85億股,約佔巨化股份總股本的54.09%,其中:直接持有10.61億股,佔巨化股份總股本38.65%;通過全資子公司浙江巨化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5978.77萬股,佔巨化股份總股本的2.18%;另有3.64億股作為巨化集團有限公司於2017年公開發行的17巨化EB的擔保及信託財產存放於“巨化集團-浙商證券-17巨化EB擔保及信託財產專户”,由17巨化EB的債券受託管理人作為名義持有人,佔巨化股份總股本的13.26%。浙江省國資委持有巨化集團100%股份,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54.09%,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本次股權劃轉完成後,巨化集團仍直接和間接持有巨化股份無限售流通股14.85億股,佔巨化股份總股本的比例為54.09%,仍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省財開公司持有巨化集團10%股份,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5.41%;浙江省國資委持有巨化集團90%的股權,其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48.68%,仍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劃轉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