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2日丨福瑞股份(300049.SZ)公佈,2019年12月12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法國Echosens公司之子公司---法國彈性測量體系彈性推動公司(“彈性推動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2019)最高法知民終21號《民事判決書》。
2016年2月29日,彈性推動公司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出的(2016)京73民初92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彈性推動公司就無錫海斯凱爾醫學技術有限公司發明專利侵權一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
2019年2月1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該訴訟做出的(2016)京73民初9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情況詳見公司於2019年2月2日在巨潮資訊網上發佈的《關於訴訟的進展公告》(2019-005)。
2019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次訴訟做出(2019)最高法知民終21號《民事判決書》,此次訴訟判決結果如下:
1、撤銷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6)京73民初92號民事判決;
2、駁回彈性測量體系彈性推動公司全部訴訟請求。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200103元,均由彈性測量體系彈性推動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一審案件受理費用已經支付,此次案件受理費預計對公司合併報表淨利潤形成直接影響約20萬元,具體金額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為準。此次訴訟對公司經營及利潤的後續影響尚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