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细则: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放宽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限制,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并为2020年适时全面取消外方股比限制预留制度空间。
细则显示,将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落实「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及「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在分支机构管理方面,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方面与中资保险公司均适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在统一规则下开展合作与竞争。
在中国申请人的资格管理方面,明确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中国申请人的条件和管理统一适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确保相关监管规定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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