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4日丨伊之密(300415.SZ)公佈,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擬與廣東省佛山市自然資源局簽署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的議案》和《關於公司擬與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土地發展中心簽署 <順德科技工業園a區西-10-1地塊投資開發建設協議書> 的議案》,同意公司與廣東省佛山市自然資源局簽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土地發展中心簽署《順德科技工業園A區西-10-1地塊投資開發建設協議書》(《投資開發建設議協議書》),並擬授權公司董事長簽署相關文件。 順德科技工業園a區西-10-1地塊投資開發建設協議書>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擬簽署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主要內容如下:
出讓人:廣東省佛山市自然資源局;受讓人:廣東伊之密精密注壓科技有限公司
宗地編號:116132-101;宗地位置:順德科技園A區西-10-1地塊;宗地面積:178825.02平方米;土地用途: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5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人民幣約1.74億元,每平方米人民幣975元,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地價款。
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不低於人民幣8.5億元,投資強度不低於每平方米人民幣4,753.25元;自交地之日起36個月內,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廠房、設備、地價款等)不少於人民幣4.5億元。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的其他主要要求:主體建築物性質為工業用地(M),附屬建築物性質符合順德區建設用地規劃條件;178825.02㎡≤計算容積率建築面積≤447062.45㎡;建築容積率不低於1.0且不高於2.5;建築限高50米(局部≤24米);建築密度不低於35%且不高於60%;綠地率不低於10%且不高於20%;宗地用於工業項目建設,用於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佔地面積不超過受讓宗地工業項目用地面積的7%;宗地建設項目自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自交地之日起36個月內全部工程竣工並申請竣工驗收;土地使用需遵守產業方向的約定,不得引入限制類、淘汰類的產業。
擬簽署的《投資開發建設協議書》的主要內容如下:
甲方: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土地發展中心;乙方:廣東伊之密精密注壓科技有限公司
宗地圖號:116132-101;地塊位置:佛山市順德科技工業園A區西-10-1地塊;宗地面積:178825.02平方米;土地用途: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50年(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為準)。
產業准入類別:3523塑料加工專用設備製造和3423鑄造機械製造及相關產業範圍內的項目,不得引入限制類、淘汰類的產業,不得引入《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版》中的“禁止外商投資領域”範圍的產業。
土地使用的其他主要要求: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個月內進場施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至少達到規劃條件容積率下限)並申請竣工驗收;自交地之日起36個月內,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廠房、設備、地價款等)不少於人民幣4.5億元;自交地之日起6年內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額不少於8.5億元;項目最遲於交地之日起第六年當年實現銷售收入不少於約23.64億元、實現納税額不低於約1.83億元;項目自交地之日起第7和第8年合計納税不低於約2.92億元;自交地之日起72個月內項目用地實現的容積率不低於1.5。
土地使用權是裝備行業發展的核心戰略資源,公司此次取得土地使用權有助於公司優化資源配置,滿足公司中長期的發展需要,符合全體股東和公司利益。
此次取得土地使用權事項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籌資金,預計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