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5日丨*ST中安(600654.SH)公佈,公司於2016年11月11日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16中安消”、“本次債券”)。本次債券本金餘額11億元,債券期限3(2+1)年,到期日為2019年11月11日。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於為上市期間特定債券提供轉讓結算服務的通知》的相關規定,“16中安消”已自2019年6月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進行轉讓。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開了第十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債券和解方案的議案》。
2018年5月18日,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了關於為“16中安消”公司債券追加擔保的議案,公司擬追加中安消物聯傳感(深圳)有限公司(已更名為: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40%股權作為“16中安消”債券擔保物;擬追加杭州天視智能系統有限公司、中安消(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安消智能技術有限公司、中安消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上海投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鬆技術有限公司、常州明景物聯傳感有限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防範技術有限公司八家公司100%股權作為“16中安消”債券擔保物。
此次債券違約後,為妥善化解可能的風險,最大程度維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公司從維護社會穩定、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結合目前公司實際履約能力,以及不同的債券持有人持有成本和預期回報差異提出的具備可實施性的方案,債券持有人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判斷並選擇債務和解方案的類型。具體方案如下:
方案壹:
“16中安消”債券持有人需同意其本金(債券本金=債券面值100債券持有數量)在原募集説明書約定的到期兑付日後展期三年,即:按發行時約定的到期日順延3年至2022 年11月1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利息。
展期期間的利率,將以債權人的“16中安消”債券本金(債券本金=債券面值100債券持有數量)為計算依據,按4.45%年的利率計算,計息規則不變,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為每年的11月1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 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利息。
同意本方案的債權人與公司簽訂債務和解協議,並自動放棄債務和解協議籤署前的未付債券利息及罰息,展期期間終止計算罰息。到期後,由公司按雙方籤署的債務和解協議自行償還本息。
方案貳:
“16中安消”債券持有人需同意其本金(債券本金=債券面值100債券持有數量)在原募集説明書約定的到期兑付日後展期至2021年1月10日,並同意其本金在到期後按本金的6折兑付(兑付金額=債券本金60%),即:按發行時約定的到期日順延至2021年1月10日,並同意在到期後以其本金的6折兑付(兑付金額=債券本金60%);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利息。
展期期間的利率,將以債權人持有的“16中安消”債券本金(債券本金=債券面值100債券持有數量)為計算依據,按4.45%年的利率計算,計息規則不變,2020年11月10日,支付第一筆利息;2021年1月10日,支付到期日前的剩餘利息及本金;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 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利息。
同意本方案的債權人與公司簽訂債務和解協議,並自動放棄債務和解協議籤署前的未付債券利息及罰息,展期期間終止計算罰息。到期後,由公司按雙方籤署的債務和解協議自行償還本息。
公司希望全體債券持有人同意上述債務和解方案,並根據自身意願選擇與公司簽署債務和解協議的類型。公司承諾將按照與債券持有人簽署的債務和解協議履行相應的償付義務。
此次公司提出和解要約,如有債券持有人未能與公司就債務和解方案達成一致,則該部分債券持有人仍享有要求公司償付債務的請求權。公司與該部分未就債券處置方案達成一致的債券持有人的本息兑付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債券募集説明書約定妥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