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5日丨中恆電氣(002364.SZ)公佈,公司實際控制人朱國錠及其一致行動人包曉茹於2019年11月22日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朱國錠、包曉茹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浙江證監局查明,公司於2010年3月5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朱國錠及其一致行動人包曉茹、杭州中恆科技投資合計持有公司59.81%股份;2013年5月28日,朱國錠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600萬股,減持後朱國錠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52.58%股份;2014年12月30日,朱國錠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300萬股,減持後朱國錠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48.9%股份;2019年6月24日,朱國錠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563.56萬股,減持後朱國錠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44.3%股份;2019年6月25日,包曉茹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563.56萬股,減持後朱國錠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43.3%股份。
朱國錠及包曉茹未按《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於持有公司股份每減少5%時暫停交易,並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遲至2019年6月25日通知上市公司披露了《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朱國錠及包曉茹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