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2日丨長陽科技(688299.SH)公佈,公司於2019年11月22日收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關於東麗株式會社(“日本東麗”)起訴公司的《民事起訴狀》及傳票等相關材料。截至公告日,該案尚未開庭審理。
事實與理由:原告稱其系案涉第ZL200780040088.8號“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依法享有專利權,認為被告實施了被控侵權產品(型號為DJX250P及DJX300P反射膜產品)的製造、銷售和許諾銷售行為,且對其造成了巨大損失,被告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訴訟請求: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擁有的ZL200780040088.8號發明專利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停止製造、銷售、許諾銷售侵犯原告專利權的所有產品,並銷燬所有庫存的侵權產品以及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產品的原材料和設備;
2、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權賠償金2600萬元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支出60萬元,原告保留進一步增加侵權賠償金以及合理費用支出的權利;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此次訴訟案由為發明專利權侵權糾紛。根據日本東麗的《民事起訴狀》,案涉產品為DJX250P及DJX300P型號反射膜產品,該兩種產品均為《寧波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説明書》已披露的關於日本東麗ZL200580038463.6號專利和ZL201180005983.2號專利糾紛所涉及產品。
公司DJX250P產品2018年以及2019年1-9月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177.62萬元和2444.97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為4.60%和3.90%,該產品2018年以及2019年1-9月的毛利為1081.64萬元和1114.52萬元。公司DJX300P產品2018年以及2019年1-9月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652.54萬元和1218.12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為3.84%和1.90%,該產品2018年以及2019年1-9月的毛利為1150.11萬元和626.49萬元。以上兩種產品2018年以及2019年1-9月的營業收入合計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為8.44%和5.80%,兩種產品2018年以及2019年1-9月的毛利合計為2231.75萬元和1741.01萬元。
此次訴訟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660萬元,訴訟標的金額佔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資產總額比例為2.02%,佔2019年9月30日未經審計的資產總額比例為1.95%,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比例為3.85%,佔2019年1-9月未經審計的營業收入比例為4.21%,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比例為29.93%,佔公司2019年1-9月未經審計的淨利潤比例為27.24%。
若此次訴訟敗訴,公司將不能製造、銷售、許諾銷售產品型號為DJX250P及DJX300P反射膜產品,並按法院判決執行賠償。按照2019年1-9月公司銷售DJX300P和DJX250產品產生的營業收入、毛利情況預計,若公司因敗訴而停止生產、銷售涉訴產品將減少當年的收入和毛利金額分別為4,884.12萬元和2,321.35萬元。目前,公司現有其他主營產品系列型號豐富且市場需求旺盛,同時現有產品亦在不斷更新迭代,即使公司敗訴從而停止生產並銷售涉訴產品,相關產能也可以迅速轉為生產其他系列產品或新系列產品,滿足市場對公司產品的需求。
因涉訴產品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較小且能夠不斷更新迭代,公司認為,如果本次訴訟敗訴,公司不能製造、銷售、許諾銷售產品型號為DJX250P及DJX300P反射膜產品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但侵權賠償可能對公司淨利潤有一定影響。
鑑於本次公告的涉訴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此次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判決為準。
除此次公告的訴訟外,公司尚有未了結訴訟案件(日本東麗ZL200580038463.6號專利和ZL201180005983.2號專利糾紛),該兩起專利糾紛將分別於2019年12月10日下午14點30分和2019年12月10日下午15點40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司董事會將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該事項,公司聘請的專利律師亦做好了積極應訴準備,以切實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