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2日丨東陽光(600673.SH)就上交所對公司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的問詢函進行回覆,部分內容如下:
截至評估基準日,廣東東陽光藥業有限公司(“廣東東陽光”)就此次購買標的焦穀氨酸榮格列淨已經向CDE(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審中心,下同)遞交豁免II期臨牀試驗開展III期臨牀試驗的申請,並已經獲得CDE書面反饋同意開展III期臨牀試驗,預計將於2019年底至2020年初開展III期臨牀試驗,預計將於2021年年底完成該藥品III期臨牀試驗並申報新藥上市申請。
截至評估基準日,廣東東陽光就此次購買標的利拉魯肽正在準備開展I期及III期臨牀試驗工作,目前已完成倫理和立項資料的準備工作,預計將於2019年底至2020年一季度啟動臨牀I期試驗,並預計於2020年二季度至三季度完成臨牀I期試驗;同時,預計將於2019年底至2020年一季度開展III期臨牀試驗,預計將於2022年完成III期臨牀試驗工作並申報上市申請。
上述研發進度預計基於相關臨牀方案及類似項目經驗的合理預計,研發進度與相關機構審批及受試者入組情況等不確定因素相關,實際研發進度可能會與所預計時間有所差異,存在研發進度不如預期或研發失敗的風險。由於評估系基於假定獲得藥品批准情況下作出的,故根據評估報告,若兩項藥品無法取得藥品批准文號,該無形資產價值為0,同時將觸及違約責任及特殊賠償條款,廣東東陽光將全額退還已付款項並按照協議簽署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最新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支付相應利息,且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陽光藥”)或其指定主體將繼續按協議享有所有標的資產全部權益。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另外,公司後續為推進藥品上市所預測的必要支出包括研發需投入約3.16億元、組織生產需投入約2.76億元、銷售所需投入約7.44億元,存在因研發失敗導致前述相關投入無法收回的風險。
取得藥品註冊證書後,此次交易的第一、二期付款154,275萬元(不考慮其他資本化研發支出)確認為無形資產,屆時每年將重新評估焦穀氨酸榮格列淨和利拉魯肽的使用壽命,分別在使用壽命內攤銷,每年攤銷金額預計不超過15,427.5萬元(2024年,焦穀氨酸榮格列淨核心化合物專利剩餘專利保護期約10年,假設屆時焦穀氨酸榮格列淨和利拉魯肽預計使用壽命10年,均按10年攤銷),不會對上市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產生較大不利影響。
尾款51,425萬元(交易價格的25%)於標的資產在後續年度總銷售收入達到購買協議設定的相關業績條件時支付,尾款於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其中:收入首次達到15億元,支付其中10,285.00萬元尾款,佔收入的比例為6.86%;收入首次達到25億元,支付其中20,570.00萬元尾款,佔收入的比例為8.23%;收入首次達到35億元,支付最後20,570.00萬元尾款,佔收入的比例為5.88%。由於尾款佔收入的比例並不重大,因此,實際支付尾款時不會對上市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產生較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