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1日丨博邁科(603727.SH)公佈,公司於2019年11月21日收到公司股東光大金控(天津)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光大金控”)《致博邁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招股説明書中承諾延期履行的函》。延期後的承諾具體如下:
光大金控承諾:所持博邁科股份自本承諾做出後的12個月內全部減持;減持股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則要求,減持方式包括二級市場集中競價交易等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合法方式;減持股份的價格不低於發行價,並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則要求。
股東承諾延期履行的原因:光大金控承諾“減持股份的價格不低於發行價”,光大金控僅在2018年4月3日和2019年7月26日實施了減持,後續因市場情況等原因並未實際實施減持。截至2019年11月21日,光大金控仍持有博邁科1170.72萬股,佔博邁科股份總數的4.99998%,招股説明書中“所持博邁科股份鎖定期屆滿後一年內全部減持”的承諾無法履行完畢,2018年11月21日做出的延期履行承諾亦無法完成。為積極履行有關承諾事項,需對承諾履行期限進行延長。
截至公告日,光大金控持有公司股份1170.72萬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4.99998%,上述股份均來源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董事會認為:光大金控不屬於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有關減持承諾因客觀原因未能實現,延期履行減持承諾事項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亦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