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8日丨易事特(300376.SZ)公佈,公司於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2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三十次會議,同意公司因融資需要與東莞信託有限公司(“東莞信託”)簽訂《股權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及《最高額質押合同》,公司分別以人民幣9900萬元、9900萬元的價格向東莞信託有限公司(“東莞信託”)轉讓公司對全資子公司易事特電力系統技術有限公司(“電力系統”)所享有的49%、51%的股權收益權,轉讓價款以東莞信託下設的上市莞企單一資金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資金支付。在該轉讓價款支付日起滿365個自然日時,公司向東莞信託回購電力系統的股權收益權。公司以持有電力系統49%、51%的股權為上述兩筆融資事項向東莞信託提供質押擔保。
為保證公司資金流動性,經公司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子公司股權收益權回購事項延期的議案》,公司同意將上述兩筆子公司股權收益權轉讓融資事項延期一年,公司繼續以持有電力系統49%、51%的股權為上述兩筆融資事項向東莞信託提供質押擔保,電力系統提供合計不超過 2.5 億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簽署融資協議及相關文件,具體條款以公司及子公司與相關方簽訂的協議為準。
此次交易延期購回旨在為公司的經營增加流動資金,以融資為最終目的,不涉及電力系統股權的轉讓。其拓寬了公司的融資渠道,增加公司資金流動性,有助於公司後續的資金使用規劃,有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