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8日丨*ST東南(002263.SZ)公佈,公司於2019年11月15日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於對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
經查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原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違規對外提供擔保、原控股股東違規減持上市公司股份。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7.2條、第17.3條、第17.4條和本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第三條的規定,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一、對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二、對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東浙江大東南集團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三、對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實際控制人之一黃水壽,原實際控制人之一、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黃飛剛,時任財務總監俞國政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四、對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黃劍鵬,時任董事趙不敏、席日蘭,監事錢蘇凱,時任監事馮葉飛、史武軍,副總經理王業安,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祕書王陳,時任副總經理彭莉麗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東南集團有限公司、黃水壽、黃飛剛、俞國政如對本所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紀律處分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申請複核。
對於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開。
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就本次紀律處分事項向全體股東及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公司將於2019年11月22日15:00-16:00在深圳全景網絡有限公司提供的網上平台舉行公開致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