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4日丨中超控股(002471.SZ)公佈,為維持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以及減少資產查封對銀行融資的影響,經協商,海爾保理同意免去《民事判決書》相應利息及罰息662.27萬元,近日公司與海爾保理簽訂了《民事和解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乙方(中超控股)向甲方(海爾保理)支付本金人民幣5000萬元及律師費、訴訟擔保保險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合計5075.6981萬元。其中乙方2019年05月支付至甲方的2000萬元保證金直接衝抵還款,剩餘3075.6981萬元分二期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户。若乙方未能按協議時間足額支付相應款項到甲方指定賬户的,則本和解協議失效,雙方依法按照相關合同以及裁判文書繼續行使權利。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全部款項後七個工作日內向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申請書。
3、本協議履行完畢後,甲、乙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4、若在本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本協議簽訂地(青島市嶗山區海爾路178號裕龍國際中心)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該《民事和解協議》的執行,預計給公司帶來損失5075.6981萬元(該數據為公司預計金額,最終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因重慶信友達未在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內向收貨方履行供貨義務,據此公司與重慶信友達之間的買賣合同已被宜興法院判決解除,故公司與重慶信友達之間不會因此形成債權債務關係。針對上述損失,公司將依法向重慶信友達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