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4日丨仁東控股(002647.SZ)公佈,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反壟斷審查決定【2019】446號),主要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初步審查,現決定,對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合同取得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權案不實施進一步審查。你公司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
根據上述《關於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委託管理協議》和《關於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動協議》關於生效條件的約定“本協議在下述各項內容全部滿足後,於上市公司公告之日起生效:(1)本協議經各方適格主體簽字蓋章;(2)本協議獲得有權國資主管部門的批准;(3)相關主管部門對本協議項下股份託管涉及的經營者集中做出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或不予禁止決定(如需要)”,因此,上述協議自2019年11月15日起正式生效。
此次權益變動完成前,海科金集團未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或股份對應的表決權。此次權益變動完成後,截至目前,海科金集團將通過股份託管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約1.19億股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1.27%。通過《關於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動協議》,海科金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合計控制上市公司29.93%的股份表決權。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海科金集團,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北京市海淀區國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