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国际(00111.HK)附属接传讯令状 遭申索移交相关美国存托股份
信达国际控股(00111.HK)公布,今年11月12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信达国际证券作为被告人,收到一位名为赵嗣舜作为原告人於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上所出具关於针对被告人的传讯令状。
如传讯令状所附的申索陈述书所述,赵嗣舜为信达国际证券的客户,其宣称为一家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已退市)若干美国存托股份的持有人及/或实益拥有人,并已将该等美国存托股份存置於在被告人处开设的证券账户。赵嗣舜指称信达国际证券未遵照其指示处理该等美国存托股份,现作出申索责成或促使被告人立即向原告人移交标的美国存托股份,或支付总额为54.7万美元或其港元等值,或法院视为适当之金额的损害赔偿金的判令;利息;讼费;及法院视为适当之进一步或其他判令或济助。
公司指,信达国际证券对申索有异议,目前正在就上述诉讼谘询法律意见,并打算为自身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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