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4日丨江豐電子(300666.SZ)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股東上海智興博輝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智興博輝”)出具的《關於因操作失誤導致違規減持公司股票的説明》,其於2019年11月1日因操作失誤導致違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賣出公司股票2.3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01%。
此次減持後,智興博輝持股比例由1.93%降至1.92%。
智興博輝於2019年11月1日的上述交易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中第八條:“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的相關規定,此次減持構成違規減持。智興博輝發現上述誤操作行為後立即主動向公司報告情況並且已經深刻意識到上述減持行為存在違規及負面影響,並就上述違規減持行為出具了書面情況説明和致歉聲明。
鑑於智興博輝和智鼎博能均系公司董事張輝陽實際控制的企業,且智鼎博能的減持股份計劃尚未實施完畢,智鼎博能承諾因智興博輝誤操作減持的2.3萬股公司股票將在智鼎博能的實際減持額度中相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