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MART HK 開戶可接受的住址證明類型
| 證明類型 | 要求 |
| 戶口本/身分證 |
本人姓名及有效身分證,身分證地址需符合地址規範,可接受地址; 注意:身分證或戶口本地址需為非集體戶住址,否則需提供額外個人住址證明 |
| 銀行月結單 | 3 個月內出具銀行月結單,結單需同時包含完整的客戶姓名和地址 |
| 水電 / 瓦斯繳費單 | 3 個月內出具水電/瓦斯繳費單,繳費單需同時包含完整的客戶姓名和地址 |
| 電話帳單 | 3 個月內出具電話賬單,賬單需同時包含完整的客戶姓名和地址 |
| 不動產登記資料 / 房產證 | 查詢時間 / 發證日期在 3 個月內,需同時包含完整的客戶姓名和地址 |
| 物業繳費單 | 半年內或一年內出具,需同時包含完整的客戶姓名和地址 *繳費到期日需確保為3個月以上 |
| 入住通知書 | 由正規機構(如房屋保障中心、物業公司)出具,含姓名、地址、入住日期 (蓋章日期三個月內) |
| 居住證 | 實物拍攝,在有效期限內 (列印時間三個月內),需同時包含完整的客戶姓名和地址 |
| 租屋合約 | 租賃合約為正規版本,由房東與承租人雙方直接簽署,合約文本非手寫填寫(採用列印方式確定條款內容),並經合法存續的正規房屋中介機構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租賃到期時間(剩餘租期)不得少於3個月。 |
聲明: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最終接納與否及具體要求以本公司(uSMART HK)的決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