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8]30号文批准,由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按照厂网分开的原则进行资产重组,以其下属的17座水电站除土地使用权外的经营性净资产出资,联合闽东电力电器厂、福建省闽东水电综合服务公司、闽东电力勘察设计所和宁德地区输变电工程公司四家单位,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88号文核准,本公司已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