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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21家全国性银行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
国家财政部等九部门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称,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 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及10%。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 方案提出,经营主体要确保将贷款资金用于开展合规经营活动、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及改善消费基础设施,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及挪用贷款资金,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及理财等套利活动。 此外,经办银行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审核检查结果申领贴息资金,确保贴息资金合规用于向符合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兑付,严禁经办银行和经营主体套取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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