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02608.HK)遭债权人索偿逾2亿美元
阳光100中国(02608.HK)公布,昨日(7日)收到一份由代表海通国际金融服务和海通国际金融产品行事的律师,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条或327(4)(a)条发出之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支付总额约2.05亿美元及45万港元,该金额包括根据今年3月19日的同意判决书所应支付的款项,根据5月15日汤林命令支付的款项,以及根据票据购买协议产生的利息。
该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於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後3周内偿还该债务。公司现正就该法定要求偿债书内的债务积极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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