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进一步减低发电厂排放限额
政府今日(30日)宪报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十份技术备忘录》(《第十份技术备忘录》),进一步减低发电厂在2030年及以后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限额,提升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素。
《第十份技术备忘录》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条例》)颁布,把电力行业于2030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减低至2,302吨、8,350吨和317吨,与现有《第九份技术备忘录》内所载列的2026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比较,分别进一步收紧19%、25%和14%。
港灯正兴建一台新燃气发电机组,预计于2029年投产,届时一台现有燃煤发电机组会相应退役。至于中电,由于大型基建发展项目所带动,预期2023年至31年间的用电需求会较《第九份技术备忘录》的预测上升约9%。中电将增加现有燃气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以应付新增用电需求,并将从内地输入更多零碳能源。
环境及生态局发言人表示,若有新电力工程,局方会根据采用最新技术兴建的新燃气发电机组的排放表现,分配排放限额。环境局会在2027年或之前再次检讨技术备忘录,确保适时修订排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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